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湘潭县2017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潭发改字〔2017〕6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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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我局对县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湘潭县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 (附件一)和《湘潭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 (附件二)进行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潭发改字〔2016〕6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湘潭县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

                  2.湘潭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           

                 附件1—2.doc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

         湘潭县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

序号

行政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事项

前置服务

项目

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

服务内容

收费项目

定价部门

收费文件

执收单位

1

县安监局

权限内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改扩建审批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

编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费

省发改委

湘价服〔2014〕91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安全评价机构

2

县安监局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费

省发改委

湘价服〔2014〕91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安全评价机构

3

县房产局  

县国土局

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及城镇规划建设等交易或审批

产权证办理、交易时提供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房产测绘服务

房产测绘服务费

省发改委

湘发改价服〔2016〕172号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湘发改价服〔2017〕516号

有资质的测绘机构

4

县城乡规划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编制、复核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法》

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

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

省发改委

湘价服〔2013〕128号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规划技术服务机构

5

县交通局

县环保局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县交警大队

机动车年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机动车年审、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    

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费

市发改委

湘发改价服〔2014〕1029号

潭发改价服〔2016〕143号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机构

备注:目录清单中的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定价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附件2:

  湘潭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
部门

定价部门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执收单位

1

房产测绘服务费

县房产局

县国土局

省发改委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湘发改价服〔2016〕172号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湘发改价服〔2017〕516号

委托者

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

2

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

县城乡

规划局

省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湘价服〔2013〕128号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委托者

规划信息

技术研究中心

3

防雷检测服务费

县气象局

省发改委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湘发改价服〔2016〕196号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委托者

防雷检测

服务机构

4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费

县交通局

省发改委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湘发改函〔2016〕134号 

湘发改价服〔2017〕516号

委托者

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

5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费

县交通局

省发改委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湘价商〔2011〕179号

湘价商〔2013〕159号

委托者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6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县政府

省发改委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湘发改价服〔2016〕147号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湘发改价服〔2017〕56号

湘发改价服〔2017〕678号

进场

交易者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船舶交易服务费

县交通局

省发改委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湘发改函〔2016〕140号

交易者

省湘联船舶交易有限公司

8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费

县安监局

省发改委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

湘价服〔2014〕91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委托者

安全评价机构

9

安全现状评价费

县安监局

省发改委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湘价服〔2014〕91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委托者

安全评价机构

10

 政府投资项目

代建服务费

县发改局

省发改委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

委托者

代建单位

11

仲裁服务费

县法制办   

县司法局

省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湘发改价服〔2016〕220号

委托者

仲裁机构

12

公证服务费

县司法局

省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湘发改价服〔2016〕432号

委托者

公证处

13

律师服务(部分)费

县司法局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

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

委托者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14

司法鉴定服务费

县司法局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

委托者

司法鉴定机构

15

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费

县交通局

县环保局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县交警大队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湘发改价服〔2014〕1029号

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

潭发改价服〔2016〕143号

委托者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机构

16

生活垃圾处理费

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县发改局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湘发改价服〔2014〕1044号 

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

待审批

产生

垃圾者

环卫机构

17

污水处理费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湘发改价服〔2014〕1044号

湘财综〔2015〕19号

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

潭价发〔2008〕11号

排污企业

县污水处理厂

18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费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卫计局

市发改委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湘发改价服〔2016〕96号

潭发改价服〔2016〕105号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产

单位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备注:目录清单中的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定价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